古代婚姻聖旨:指清朝的聖旨
上帝保佑
皇帝說:
我國王子艾辛吉羅,品德高尚,孝順父母,文武並重。如今,他已經到了弱冠。如今還有那拉的法卡的女兒,副總司令。她是滿洲裏正白旗人,容貌端莊,容貌秀麗。因此,我決定做尤因哥哥的正式福晉,擇日舉行婚禮。
秦這!
康熙三十五年壹月二十日
翻譯:
上帝保佑
皇帝在信中說:
我的王子愛新覺羅,性格很好,很重視孝道,文武雙全。現在他是壹個成年人了。現在有了副統帥娜拉(1)法卡的女兒,十四歲適婚。她是土生土長的滿族正白旗人,容貌端莊,容貌秀麗。因此,我決定做尤因的哥哥的第壹個福晉②,並選擇在壹個吉祥的日子結婚。
秦這!
康熙三十五年壹月二十日
註:(1)娜拉家族,即娜拉家族、納蘭家族、葉那拉家族,隸屬於滿清葉那拉部皇族,女性多為清朝皇後的嬪妃。
(2)狄福晉是清朝貴族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