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安葬是繼土葬、火葬、風葬等之後,對遺體進行的第二次或更多次的處理。我國南方的臺灣省、福建、廣東、廣西等地的漢族、壯族,自古以來就流行二葬。死後,人們被埋在棺材裏。三五年後屍體腐爛時,選個吉日,開棺,收骨,搓骨,晾幹。然後將頸、胸、腰、下肢依次放入特制的陶甕中。俗稱“金塔”。這種二次葬也叫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挑骨葬,至今仍保存在福建、廣東、廣西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