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選擇壹些黃道吉日的時候,經常翻看老黃歷,老黃歷上方的壹欄裏總有“納財”二字。妳知道那才是什麽意思嗎?
其實那才是漢族古老的婚禮習俗,在全國很多地方都很流行。六禮之首。男方要娶女方,男方派媒人到女方家提親作為禮物。被同意後,請媒人正式接受從娘家挑選的禮物。初步商量後,如果女方有意,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方家求婚,並攜帶壹定的禮物,所以稱之為。鵝是古納·蔡麗唯壹的禮物。納才是壹切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接受禮物的儀式基本遵循周制,而禮物則另有規定。
“伊利?秀才昏禮:昏禮,賜令收。用鵝。鄭玄註:要想嫁給他,首先要讓媒人明白他的話,然後讓人接受他的選擇。它的禮物是鵝。
自漢代以來,接受禮物的儀式並不僅限於鵝。當然,大雁還是最重要的壹只。奢靡之後,接受禮物的禮金因地位不同而不同。給官員的禮物有30種,都有不同的象征意義,如羊、草、鹿等,吉祥如意;膠、漆、相思鈴、鴛鴦、鳳凰用來象征夫妻感情好;或者拿萬物的優點和美德來鼓勵和激勵夫妻,比如蒲葦、卷柏、舍利獸、福壽獸、魚、雁、九兒女等等。
清代,婚禮嘉賓陳毅被請入宮,書致命。主持儀式的人收到了書,並起訴了寺廟的客人。老百姓收藏的珠寶數量限制在四件以內。
雍正初定制,漢人結婚,四品以上,限綢緞珠寶八品,限飲食十品。五歲以下減二,八歲以下減二。軍民兩用?絲綢和水果盒也僅限四個。官辦婚禮那天,用的是官辦執事,有12個人帶著燈和鼓。次於官者,有八人,有燈有鼓。禁止浪費錢財,所有官民都不準用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