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都選擇晚上結婚,臨近傍晚,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候,男方會去女方家問候妻子。兩個人結婚的原因就叫婚姻。也和這個習慣有關。婚禮史料中有這樣的記載,稱自己結婚的人,黃昏時被叫去行禮,所以結婚了;。
相傳在很早的時候,在古代社會向宗法社會過渡的時期,當時的人們在婚姻中沒有買賣和數量,而是直接搶婚。男方家的親戚朋友會選擇在黃昏和日落時分搶劫女方家。因為黃昏天黑,女方不會太警惕,此時搶婚成功率也很高。因為早期流行黃昏搶婚的習俗,後來是人們黃昏結婚的習慣。
另外,古代人為了洞房方便,都選擇黃昏結婚。想想看,如果婚禮選在早上或者中午,新郎在接待完親朋好友後喝醉了,光天化日之下迎娶新娘不太好吧?如果婚禮在黃昏舉行,壹切都好辦了。晚上,男女雙方的親戚朋友壹起吃頓熱鬧的。酒席結束後,新郎可以直接迎娶新娘。
現在我們結婚都講究熱鬧,就算不搞大事,也要搞個喜慶。但在古代,統治者是不允許普通人大操大辦結婚的。壹般普通人結婚都是在很無聊很嚴肅的氛圍下,簡單的完成婚禮。這種情況直到漢朝和宣帝統治時期才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