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難發現,在古代,無論做什麽事,都要講究壹個好日子,壹個時辰。因為古代認為萬物要順應天氣,所以才有了董仲舒的天人感應。有四天,國王有四個政府,慶春,賞夏,懲秋,懲冬?。可見,跳出壹個死囚的好時機也是合適的。
而且在古代的壹個封建社會,相信人死後有靈魂,存在於陰間。中午3點,太陽最大,太陽最旺盛。眾所周知,只有活人有陽,死人或鬼有陰。而在陽氣最旺盛的時候,死囚就會被執行死刑,這樣可以防止死囚產生鬼。
在古代,十二個小時中的每壹個都被分為開始和右邊,三個小時的正午字面意思是三個小時的正午。但是真正陽氣最旺盛的時候是下午的第三個季度,按照現在的時間,是11: 45。
除了陽氣的原因,還有其他壹些因素。我們都知道,中午太陽最大的時候,我們也是相當疲勞的,精神上總是昏昏欲睡,古人也不例外。他們認為此時將死囚斬首可以減輕死囚的痛苦,因為他們在精神疲憊時不會像平時那樣緊張。
這種說法在很多正史中也有記載。然而這在很多人看來完全是搞笑。妳應該知道在生死關頭妳不能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