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骨葬”、“洗骨葬”、“剔骨葬”、“剔骨葬”是指將逝者的遺體在壹個新的地方埋葬三五年,甚至更久。這種行為主要是等人體軟組織腐爛分解後,再用白酒洗凈,然後按照人體的構造,把屍體放進壹個罐子裏,腳在下面,頭在上面。
這種習俗在戰國時期就有了。而且蔓延到很多地方,我國南方大部分地區也會實行這種方法。甚至在非洲的壹些地方,也會實行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這種二次安葬,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了人們的尊重、宗教信仰和壹定的風俗習慣。這是早期原始社會的重要內容。
越南和中國的二葬歷史非常悠久,學界普遍認為二葬已經成為壹種喪葬,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晚期。8000年前在湖南省發現的墓葬中也有第二次埋葬。在中國的許多地區,也有第二次埋葬的墳墓。無論是第二葬還是第壹葬,都體現了生者對逝者的尊重,希望逝者能在另壹個世界過上更好的生活。都在表達自己的美好願望,希望先人能祝福他在現實世界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