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的王偉從事圖書經營,圖書發行公司,有國家批準頒發的圖書經營許可證。他所做的就是響應國家提出的“全民閱讀”活動。在全省各地做銷售時嚴格實行登記備案,依法接受各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她高調地為社會公益文化做出了貢獻,她的工作具有多重社會效益。為什麽個別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強行沒收她的書!?於是王偉走上了艱難的維權之路——各級法院立案非常困難,案件不按法定程序審理,保護行政機關。可惜王偉去了吉林省法制辦——“我們不管”——吉林省新聞出版局——“我管不了”——吉林省人大常委會——被打(轄區派出所立案)——吉林省人民信訪局被四個人拖出去,王偉報警——無濟於事。——省委大院紀檢監察室接待處——“妳的事不歸我們管”——我實在管不了——再走——拿著申訴材料——再走——妳的材料已經緩存了,適當的時候向上級匯報”——再走——被轄區派出所帶走扔在路上——結束。於是在16年7月,王偉坐車抗議——結果很糟糕——砸車——抓人——拘留(她特意選了個黃道吉日——“16”——聽話)——開庭——說三道四——誣陷她刺死警察——簽字——賠償——王偉據理力爭——繼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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