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同時,如果有禁止結婚的親屬,婚姻也是無效的。也就是說,近親結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也是無效婚姻。近親結婚的危害包括:近親結婚,後代死亡率高,易發生癡呆、畸形兒、遺傳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