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課程
1996-04-09:呼和浩特壹女子在公廁被勒死。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6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核準死刑。
1996年6月10:呼格被槍決,距案發僅62天。
2005年6月23日,系列強奸、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趙誌紅被抓獲,並主動交代了他於438年6月65日至2005年10月23日在呼和浩特市毛毅家屬院公廁內實施的殺人案。
2006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組成案件審查小組調查此案。
2006年8月:審查認定“呼格案”確實是冤案。
2006 165438+10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誌紅案,不提“4·9”女屍案。
2014 10.30:內蒙古政法委、公安廳等機構確認,對呼格吉勒圖的法律再審程序最快將於下月啟動。
2014 165438+10月20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呼格吉勒圖進入再審程序。
2014 12 15: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宣告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