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誌紅自稱是呼格案的真兇,引發了公眾對呼格案的看法,吸引了輿論的關註。最後再審判他無罪,讓死者洗清冤屈。
呼格無罪是證據不足,排除合理懷疑的結果,檢察官。
指控不成立。
同時,現有證據之間存在諸多矛盾,無法確認趙誌紅犯下此罪。
就算他自己承認,也絕不會僅憑口供定罪。他的死刑,是法律對其他犯罪事實的確認和處罰造成的。
相信口供,違法做出錯誤結論,勇敢承認司法的局限性,這是值得珍惜和鼓勵的。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錯案。
正義是科學,不是宗教。由於技術手段和證據獲取的限制,要達到“破案”的政治指標基本不可能。
客觀規律不會以領導的指示為轉移。我們能做的就是尊重事實和法律,頂住壓力,堅持懷疑,絕不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