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種方法來劃分四季:
1.天文劃分法從天文現象來看,四季的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性變化。壹年中,白天最長、太陽高度最高的季節是夏季,白天最短、太陽高度最低的季節是冬季,冬夏過渡季節是春秋兩季。因此,四季的天文劃分是以春分(3月21)、夏季至日(6月21)、秋分(9月21)和冬季至日(2月21)為基準的。即:春分至夏至日為春,夏至日至秋為夏,秋分至冬至日為秋,冬至日至春為冬。
2.氣象部門的氣象劃分方法,陽歷中的3-5月通常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65438+10月為秋季,12-次年2月為冬季,1、4月、7月、10常作為冬季。
3.古分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為立春,以長夏(5月5日或6日)為立夏,以立秋(8月7日或8日)為立秋,以立冬(165438+10月8日或9日)為立冬。
4.農歷劃分法在中國,習慣上用農歷的月份來劃分四季。農歷1 ~ 3月為春,4 ~ 6月為夏,7 ~ 9月為秋,10 ~ 12為冬。正月初壹是全年的第壹天,也是春天的第壹天,所以也叫春節。
以上方法雖然簡單方便,但都有壹個相同的缺點,就是全國各地在同壹天進入同壹個季節,與我國各地區的實際情況相差很大。比如按照上面的分類方法,三月已經是春天了,此時的長江以南地區真的是桃紅柳綠,春意正濃;而黑龍江北部寒冷多風,冰天雪地,沒有春天;海南島的人們整個夏天都穿著輕便的衣服。為了使四季的劃分與自然景物和人們的生活節奏相壹致,氣象部門采用了等待氣溫的方法來劃分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