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標準,證券投資基金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以增加或贖回,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視情況而定),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存續期,壹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份額。
(2)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通過發行基金份額設立投資基金公司的方式設立基金,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通過基金合同設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資人,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和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基金、收益基金和平衡基金。
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1)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封閉式基金有明確的存續期(在中國,存續期不低於5年),在此期間已發行的基金份額不能贖回。這種基金雖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募集,但是要符合嚴格的法律條件。所以壹般情況下,基金的規模是固定的。而開放式基金發行的基金份額是可贖回的,投資者也可以在基金存續期內隨意購買基金份額,這就導致了基金的資金總量每天都在不斷變化。換句話說,它始終處於“開放”狀態。這是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根本區別。
(2)基金份額買賣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可以委托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場價格買賣。投資者投資開放式基金時,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