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民國婚書
原文:“兩個姓氏結婚,在壹個屋檐下承包,永遠結婚,匹配同名。看看今天燃燒的桃花,伊勢宜家,來年將是瓜果滿園。有了白頭的承諾,我願意給洪寫封信,讓紅葉的結盟有據可查。此證。”
解讀:兩個不同姓氏的家庭聯姻,是眾所周知的搭配。桃花盛開時,適宜結婚(此處引自《詩經》)。預計將來壹定子子孫孫像瓜壹樣傳播,子孫代代興旺(見《詩經:綿》)。白頭偕老的約定會寫在紙上,天賜良緣會記錄在元陽之書裏,就像壹首紅葉的詩。
擴展數據:
結婚證是中國古代男女結婚時的協議,起源於唐代。婚書包括求婚卡、訂婚表和結婚表,上面寫著男女雙方的姓名和生日,以及推薦人、主持人、訂婚人、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姓名。
婚書早些年是手寫的,經常用紅紙墨書。辛亥革命後(1912),婚書多為墨印。除了宣紙之外,婚禮書籍還用硬拷貝、絲綢表面、羊毛紙等制成。,有些還塗了金粉。
舊時,婚書又叫“蜜月書”、“八字帖”等。壹般用金紙來描述夫妻,按照男左女右的順序,將男女姓名、出生年月、籍貫、祖上分為三代。封面上有“天地和合,文定絕響”“夫妻和合,珠聯璧合”等古語,壹式兩份。選個黃道吉日,讓媒人送來當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