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並不是民政部門加班的理由。換句話說,這壹天是休息。為了滿足別人的願望,放棄自己的休息時間,為什麽要做這種事?每個人的休息時間都很寶貴,我們也有自己想在休息時間做的事情。結婚確實是件大事,但選擇其他日子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我們這次削減,無論我們將來遇到什麽樣的日子,我們都必須削減,這將增加我們員工的負擔和額外的輪班次數。每個工作過的人都知道加班的痛苦,我們誰都不想加班。休息日陪孩子和老婆逛街不是更好嗎?如果民政部門強行開門,那這和道德綁架有什麽區別?
所以我覺得民政部門拒絕很正常,我也肯定能接受。如果我在民政部門工作,我是不會想加班的,尤其是周末。如果我必須加班,那我為什麽選擇在這裏工作?這就失去了我的興趣,應該從各種角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