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1)負責臺灣當局內部事務管理,起草相關文件。
(2)負責信訪接待和日常人事及工資管理。
(3)負責對臺層面的安保工作。
2.財會部
負責本系統的財務和統計工作。
3.技術材料科
負責技術設備管理,廣播電視項目技術驗收,組織員工技術培訓。
4.渠道體制改革後,有四個渠道。
(1)新聞綜合頻道
(2)生活娛樂頻道
(3)廣播頻率
(4)網絡服務渠道
5.網絡管理部分
(1)負責本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和建設管理,廣播電視網絡綜合業務開發和應用。
(2)負責征收和管理廣播電視工程建設、安裝工程基金和有線電視視聽維護費。
(3)負責廣播電視網絡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安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