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過房壹般有幾個習俗:賣得好、守規矩、真過房(繼承人)、過房(過繼)、立二房。65438+有的孩子天生精靈,活潑可愛,對方要求去家裏玩。象征性交往的主要目的是讓孩子健康成長。穿過房子的象征性的孩子稱他們的養父母為教父母。父母選個好日子帶庚戌(黑鐵,就是生辰)、孩子、三畜(豬、雞、魚)、水果;長生草、柏葉、9尺長的布帶(意為長命百歲、帶孫子)貼上紅紙,在教母家祭拜祖先。晚飯後帶孩子回家;教父教母要給領養的孩子壹雙筷子,壹碗飯,孩子的襯衫和褲子。象征性的交往是很隨意的,雙方如果彼此都很開心就可以頻繁交流,不開心隨時可以忘記。2、真宅(李四)壹般在宗族內部和兄弟、叔伯或親友之間進行。在過去,有些人只有女孩沒有男孩。為了家族香火和財產的傳承,有人死後穿麻衣悼念。真正的過房,是指有兩三個男孩的兄弟、叔伯、親戚、朋友中,有壹方經協商同意將其中壹個男孩送給沒有生男孩的家庭,接受男孩的家庭叫李四。這種過房不壹定是幼子,只要是未婚男子,都可以給別人。有* * * * *的關系。當妳去外地或鄰村買壹個男孩(壹般是4歲以下),被賣的男孩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父母和其他親戚。目的是防止他長大後尋找親人,產生回老家的想法。熟悉的人或者鄰村被賣的男孩的父母也必須明確,被賣的男孩改姓後不能有任何聯系。3.入戶(收養收養)是指只生女兒不生男孩的家庭。為了繼承香火和家業,丈夫晚年被照顧(即男方住女方家),進家的壹般是兄弟較多的家庭。另壹種進屋形式是男人過早死亡,妻子招他進屋;這些男人中的壹些人不得不根據前夫的姓氏來改變他們的姓氏。4.在不具備真正收養條件的前提下,丁良方采取了壹種叫丁良方(也叫半收養)的方法。也就是說,如果娶了兩個老婆,(不考慮家族或者外姓)每個老婆生的孩子就歸每個房或者姓。不管妳是真的去了家,去了兩間房,還是進了家,都要行壹個定制的儀式,寫壹個祭書,拜天地,拜祖先,辦酒席,請親戚朋友,告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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