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房租在4000元以下的,扣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20%。每月800元以下(含800元)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出租房屋的租金可以從稅收中扣除。扣繳義務人在辦理工資薪金扣繳稅款時,應當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同時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義務人辦理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其中壹個地方扣除相同的專項附加扣除。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在1至次年6月30日內到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予以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