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後,延吉屬渤海國和高句麗王朝管轄。
元明時期,延吉地區先後隸屬遼陽省開元路,努爾幹使斯布哈圖等衛生所。
至康熙十六年。
(公元1677年),清廷以“長白山是祖先龍興之地”為名,將興涇以東、伊通以南、圖們江以北劃定為禁山圍場,延續了200年。
19年底朝鮮,中國山東河北三省大災,才有人闖入禁區。
光緒七年(公元1881),大批災民遷入,於是清朝廢除禁令,在南港設立墾荒局。
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清朝在楊東鑫街設立了延濟堂。
宣彤元年(公元1909年),吉林路東南的兵站署遷至楊東鑫街,延吉廳升為延吉府。
1912變更為延吉縣。
在中國東北被占領期間,延吉淪為日本侵略者,成為偽滿洲島省的首府。
解放戰爭時期,吉林省、延邊行政督察署等行政機構設在延吉。
1952年9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區成立,後改為自治州,延吉也是州府所在地。
1953年5月,延吉由延吉縣定為縣級市。
1985 1,國務院批準延吉為國家壹類開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