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書本身的內容與農業生活密切相關。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中國人民根據農業生產規律,每年總結出24個節氣。在這些節氣前後,有壹些符合或違背自然發展的事情,比如“被震”、“被埋”。
因為昆蟲在這個季節開始繁殖和活動,所以被埋後沒幾天就被昆蟲吃掉了。“谷雨”前後,不適合做“煮飯竈”,因為過去的竈是土做的,要在太陽下曬幹,但潮濕不能曬幹。所以很多禁忌都是符合季節規律的。
擴展數據:
隨便翻翻家裏的舊歷書,觀察壹下“易”和“禁忌”的內容,這些內容都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比如旅遊、結婚、搬家、喪葬等等。
相傳黃歷是軒轅黃帝所創,故稱黃歷。據《辭海》記載,黃歷是指黃帝時期實行的歷法。公歷的主要內容是二十四節氣,以及日常的禁忌、幹支、數值、星辰、月相、吉兇等。它不僅包括天文氣象,季節季節,還包括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遵守的壹些禁忌,其內容指導著中國勞動農民的農事時機,因此也被稱為農民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