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
2、負責知識產權保護,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和行政裁定,指導商標和專利執法。
3.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43人(含兩委人員3人,援外派遣人員1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主任24人(其中黨委專職副書記1人)。
4.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是副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