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發明電[2015]第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65438+10月1放假,連周末。
2.春節:2月7日至13共7天。2月6日(周六)、2月14日(周日)上班。
3.清明節:4月4日放假,連周末都放假。
4.勞動節:5月1放假,5月2日(周壹)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放假,***3天。6月12(周日)上班。
6.中秋節: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3天。9月18周日上班。
7.國慶:10,1到7天假,***7天。65438+10月8日周六上班,65438+10月9日周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按規定妥善處理,確保人民群眾平安過節。
國務院辦公廳
2015 1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