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領導職務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局級、縣處級、鄉科級。處級以下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科員。
中國公務員的等級劃分如下:
1,國務院總理:壹級。
2.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3、部級、省部級:三到四個。
4.正部級副職、省部級副職:四至五級。
5.處級正職、科級正職、巡視員:五級至七級。
6.處級副職、科級副職、助理巡視員:6-8級。
7.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8.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8-11級。
9.科級科長、鄉科級科長、主任科員:9至12級。
10,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9至13級。
11,文員:9到14級。
12,文員:10到15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