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魏晉時期,單桓等六國並入車師大後方。
3.公元608年(楊迪大業四年),西部鐵勒諸部突然躍升為漠河可汗,昌吉之地歸漠河。
4.公元640年(唐太宗貞觀十四年),唐朝平定高昌曲石王朝,以王庭為朝廷,轄四郡。昌吉位於4個縣。
5.公元702年(唐舞長安二年),汀州改為北汀都護府,轄區設張苞城。《昌吉縣誌》作者認為昌吉縣東部的古城是張苞城所在地。
6.南宋至元代,昌吉為失落的八裏,又稱“丈八裏”
7.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農歷三月,清政府允許安泰出戰:從烏魯木齊到洛奇倫(昌吉西郊),在水土之地設四村,每村駐軍800余人,任命1遊擊隊和都司(均為官名)進行管理。農歷五月,軍務尚書楊同意了的請求;昌吉和羅克倫分別設有兩個監察官(官名),管理俸祿等事務。官員屬哈密兵島管轄。
8.公元1761年(清乾隆二十六年),農歷十月,杜思永海與革職總兵吳領兵修建鎮(即寧邊鎮),於次年農歷八月竣工。
9.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農歷七月,清政府吏部批準陜甘總督勒勒將迪化府(烏魯木齊)改為直隸府;改寧邊(昌吉)府為知縣為州。建立昌吉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