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查驗識別碼:查驗機動車,查驗車輛識別碼拓印膜,制作機動車標準照片;
2.負責審查合格證、錄入信息:審查機動車合格證、錄入機動車信息;
3.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信息查詢:審核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負責機動車被盜、被搶信息的查詢和比對;
4.負責做好標識和檢驗記錄;做好檢驗合格標識,簽批檢驗記錄;
5.交通事故保險憑證:審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按規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狀況證明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5)機動車駕駛人照片3張。機動車駕駛證費用10元/證。壹個工作日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