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我們現在很多戀愛中的人,大多數時候都有很多誤解,因為他們總認為戀人雙方都需要不斷付出。其實我們的愛情應該是雙方受益的。根據古希臘神話,人在過去是壹個“球形”的特殊物體。他有四只手和四條腿,觀察到兩張臉,壹個頭和兩個耳朵在相反的方向。人類的膽大妄為讓奧林匹斯山上的眾神感到不安。最後宙斯決定把人壹分為二,讓分離後的每個人都用兩條腿而不是四條腿走路,這樣人就會變弱。人體分成兩半後,“每壹半都渴望撲向另壹半”,兩者“糾結在壹起,擁抱在壹起,強烈希望融為壹體”,於是產生了世間的愛情。可見,愛情需要雙方都渴望得到利益。
所以,大多數談戀愛的情侶總是希望另壹半能多愛自己,但其實這多愛的背後是付出,得到愛的多的壹方處於愛情的勝方,擁有這份感情的主動權。獲得愛情的主動權有兩個好處。壹是大大降低了對方背叛的可能性,即使對方背叛,對自己傷害也不大;二是降低背叛成本。這就是愛情的本質,背後是利益的爭奪。
所以在我看來,愛情的事情不是讓我們在壹段感情中無休止的付出,而是讓對方感受到我們的愛,讓自己得到積極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