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定義是:對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進行的選拔性考試。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考生成績和既定招生計劃,全面衡量德、智、體素質,擇優錄取。因此,高考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高考以省為單位。雖然名義上是全國統壹考試,但部分地區從2001開始全部或部分采用自制試卷,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山東、江蘇、湖南、福建、四川、江西、安徽、浙江、陜西、寧夏、遼寧、湖北、廣東、瓊等省市。
高考形式
高考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考試內容由我國統壹規定(高考大綱)。考試科目因個人選擇而異,必考內容為語文、數學、外語,選考內容根據不同考區而異。目前考生除了必考的三門科目外,還會根據所學的類型參考綜合考試。綜合科目分為文科和理科。文科綜合包括歷史和地理。理科類包括生物、化學和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