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維修個體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如下:
(1)電氣機械及器材銷售,機械零部件銷售,汽車配件批發,汽車配件零售,五金制品批發,五金制品零售;
(2)銷售洗滌機械、電子產品、儀器、燈具、輪胎、電池、泵、真空設備;
(三)發電機、發電機組銷售,氣體壓縮機械銷售,氣動、電動工具銷售,噴槍及類似器具銷售,電氣配件銷售,繪圖、計算、測量儀器銷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
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二、如何辦理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
1.去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就是確定修理廠的名稱;
2.到交通局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取得上述證件後,回工商部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所需材料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場地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證件照片壹張、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營業執照後30天內,到地稅和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15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