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至1.2%。
壹、退休條件:
1,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連續工齡10年以上;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這壹規定也適用於與工人同等工作條件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
二、退休手續:
1.申請人申報退休應準備身份證、戶口簿、照片及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單位申報,存在企業的向企業申報,失業人員向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社團部門申報;
4.資格審核通過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由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