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是派出所的負責人。各地派出所級別有高有低。壹般縣區下屬的鄉鎮派出所只是副科級或股級,派出所所長(帶副科)警司級別最低為二級,最高級別根據警齡等其他因素授予,最高級別為壹級警司..
派出所級別最高的是正處級,所長級別最低的是二級警督。壹般情況下是壹級警督或者三級警督。擔任其他更高職務的,可以授予二級警督。壹旦升級,可以晉升為副處級單位,派出所所長的級別也會相應提高。邊防派出所壹般都是營級。
派出所所長的工作職責:
1.領導和組織研究所的業務、行政和政治工作以及社會關系。
二、正確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決執行上級的決議和指示,組織民警依照法律和上級公安機關的規定正確行使派出所的職責。
3.主持會議,制定派出所工作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工作,根據上級決議和指示,研究和反映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
四、組織全警深入轄區調查研究,及時解決轄區內各類治安問題。
五、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建立健全保障體系。
六、定期向轄區群眾匯報。
七、組織民警學習法律、治安管理法規、政策和治安業務知識。
八、維護團結,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揚民主,關心民警的生活。
九、組織民警協助公安機關業務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管理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