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的名字與俗名“布哥”有關。300多年前,現有鐵路西側有普格村。因客家話中“浦”與“布”發音相近,清中葉逐漸被稱為“布哥”村。清鹹豐二年(1852),在李寧南建馮和平。1911年,廣九鐵路通車,“布吉站”,“布吉”稱為“布吉”。
據《寶安縣誌通訊》記載,布吉鎮所轄區域先後隸屬於南郊(唐瑜第三代)、南海郡番禺郡(秦)、博羅郡(漢三國)、寶安郡(金顯和六年至唐之德二年)、郡(唐之德二年至明萬歷元年)、 新安縣(明萬歷元年至清康熙五年)、吳棟縣(清康熙五年)深圳(1979年3月至1981年10月)、寶安縣(1981年10月至1992年12月)、深圳。
歷史上,布吉地區的行政區名稱曾多次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名稱變更頻繁:1950年2月,布吉為南頭聯鄉公所轄九鄉之壹;1950 65438+2月至1952屬於寶安縣二區;1953至1954,屬寶安縣八區;1955至1957為布吉區;1958年,布吉、沙灣合並為布吉鄉。1958年6月人民公社成立時叫紅旗人民公社1963年10月與平湖人民公社合並叫布吉公社,後又分別成立了布吉、平湖兩個人民公社。7月,1983,改為布吉區辦事處,轄7個鄉政府,55個自然村,47個村委會,2個快遞鎮。布吉鎮於8月1986設立在疏散區。1993 65438+10月1、寶安縣設寶安、龍崗兩區,布吉歸龍崗區管轄。
改革開放前,布吉是壹個以農業為主的農村集體。由於土地資源貧瘠,農產品品種單壹,產量低,人民生活十分困難,大量貧困青年農民逃往香港或移居外地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