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文件精神,三年內有撤並搬遷計劃的農戶,原則上不納入改廁計劃,以免造成資金浪費。本次調查重點關註以下內容:
1,綜合考察,2019以來,是否存在缺乏系統規劃,導致因實施土地增減掛鉤等項目而導致民生改廁項目拆遷的情況。
2、全面調查2021改廁項目實施村,特別是整村推進村,是否有三年內撤並搬遷的計劃。
3.是否存在因技術模式選擇不當、產品或施工質量問題、後續管護不到位等原因導致建成的廁所無法使用或常年無法使用的問題?
4、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中是否有其他需要排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