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租賃合同必須有產權人簽字。從物業租房是違法的,擅自出租行為屬於越權。物業公司必須獲得物業業主的授權,才能行使上述行為。未經允許不能出租。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因維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將臨時占用和挖掘的道路、場地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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