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古村落裏的黎族壹直奉行著壹種非常奇特的婚俗。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經常會聽到“男大女小”這樣的話,意思就是結婚的時候,以男方為主。但在這種存在中,恰恰相反。而是男娶女,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收養。而且這個民族的戀愛方式也很奇怪。如果像李的妹妹壹樣,不管自己的條件有多優越,都必須在女方家工作三年。
臺灣省的阿美族是目前居住在臺灣省的原住民中最大的族群,阿冠社會保留了以女性為主的母系氏族制度。在這個民族中,男性成年後“結婚”,婚後與妻子同居,生下同樣與母親同住的女性,女性繼承、照管和處置家庭中的財產和事務,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話語權很高。但在壹些外交和社團集體活動中,男性可以占據主導地位,外交和宗族事務的管理由男性決定。
南方越山瑤的婚俗叫“招郎”,顧名思義就是“嫁男”。男人正式娶了女人,壹輩子回不了家。但不像現在的上門女婿,完全不會被女方家頤指氣使,而是享受與女族男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但是既然和女方結婚了,婚後生了孩子自然要隨女方姓,不過還好如果生了二胎可以隨男方姓。這種婚姻組合壹般是通過“唐”來認識的。上課就是“二重唱”。無論男女,都用歌聲的形式,唱出自己的家庭背景,理想,期望,自己的特長,自己的才華。唱完之後,遇到喜歡的人,他們會互相贈送紀念品。男方父母知道了,會請媒人來提親。壹旦女方同意結婚,事情就解決了。訂婚後,女方挑個吉日,用紅包通知男方,檳城,男方準備結婚。這時候必須擺壹桌“樓酒”。請媒人向長輩介紹“築紅橋”的過程。長輩教導新人如何做人,如何孝順長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