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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申請批準的日期是幾號?

法律解析:同樣可以填寫,但是如果兩個日期不壹樣,那麽員工的離職日期應該從提出離職申請的那壹天開始計算。勞動者在試用期後提前提出辭職申請的,書面申請後第30日解除勞動關系,需要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辭職證明,辦理相關手續,結清工資。勞動者應註意收集辭職申請提交的證據。為了防止用人單位違約,可以將辭職信快遞到人事部門,並保留快遞單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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