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大家買房前壹定要慎重考慮。說起來簡單,買房改名做起來挺麻煩的,會浪費很多時間和金錢。因為如果還沒有完成合同的網簽,這個時候改名字就比較簡單了,因為不涉及房管部門的變更登記,只相當於將未登記的合同變更給當事人,只需要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簽訂新的合同即可。已經完成網簽合同的,不僅需要對方同意更名,還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註銷登記。註銷後會對新簽的合同進行登記,程序比較麻煩。此外,還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是按揭買房,並且已經辦理了銀行貸款和按揭手續,除了變更購房合同名稱外,還需要與貸款銀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按揭合同。如果銀行還沒有放款,銀行同意,雙方可以簽訂解約協議。如果銀行已經發放了貸款,需要在銀行同意後,以貸款人的名義全額還款。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與買受人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壹)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2)商品房的基本情況;(三)商品房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格和總價的確定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五)交貨條件和日期;(六)裝修、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交付承諾及相關權利和責任;(八)公共配套建築的所有權;(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相關事宜;(十壹)爭議解決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