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族世代生活繁衍在廣袤的森林中,以狩獵為生,與火結下了不解之緣。火可以用來取暖、照明、做飯,也可以使人遭受災難。鄂倫春族認為“穿越歐洲,像壹座山脊”(火神)是大自然的大神。每年正月初壹的早上,要先對著壁爐跪拜磕頭,再給家裏的長輩磕頭拜年。去別人家拜年,進家門前要向壁爐鞠躬。每天吃飯的時候,要往壁爐裏扔壹些肉、米飯等食物,以示犧牲。對神的崇敬還表現在禁止往火上潑水,禁止用刀叉生火,不燒會冒火花的柴火,以免得罪火神。
鄂倫春族的節日很少,定居前唯壹重要的節日是春節。鄂倫春族的春節是辭舊迎新,慶祝狩獵豐收的日子。除夕夜,他們全家都在門前點燃篝火,進行膜拜,希望火神保護人畜,多給獵物。
除了春節,鄂倫春族人還會在狩獵歸來時,與族人壹起燃起篝火,持續壹周,載歌載舞,慶祝狩獵歸來。總之鄂倫春族人敬畏火,稱之為火神,到處離不開火。
解放後,傳統習俗也受到聚落和生產經濟由狩獵向農牧業轉變的沖擊。為弘揚民族傳統文化,尊重民族風俗習慣,1991年,旗委、旗政府根據鄂倫春族傳統和群眾意願,確定6月8日為火把節。考慮到6月8日戒嚴期間野外用火不安全,旗委常委會決定將火把節改為每年的6月18。1996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鄂倫春自治旗條例》。第八章附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每年6月7日為自治旗成立紀念日,6月18日為鄂倫春族傳統民族節日——火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