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星期二農歷2018年5月20日(小)虎沖南。喜神在西南,財神爺在西北,財神在正西。
宜結婚,入宅,領證,上床,旅遊,訂婚,葬,炊,行,尋嗣,修墳,解牧,養畜,開鉆,裁衣,嫁娶,收經脈,立券,求醫,植立柱,收夫。
忌搬遷、整修、開間、破土、開梁、破土、建築、祈福祭祀、開市、收錢、搬遷、建房、求財、放水、開倉、築堤。
從我們的結果可以看出,今天的婚禮是有標記的,所以這壹天適合結婚。
婚姻登記程序:
婚姻登記地: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攜帶證明:
1,戶口本(或集體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3張2寸彩色照片,3張2寸免冠單色照片。兩張照片顏色相同,婚姻登記處有寶麗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專項證明(除上述證明外)、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註:持有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應攜帶初級法院判決有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別證明(除上述證明外)。由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結婚證書。
7.因私人原因離開該國的定居者的特別證明(除上述證明之外)。如果他們在國外逗留期間沒有婚姻狀況證明,他們可以持有壹份經過公證的自己在國外的未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