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個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都是三娘傳說中的日子,三娘會在這幾天專門破壞新人的婚姻,所以無法選擇。
3.選定的結婚日期不能與新娘和新郎父母的生日重合。
4.選擇的婚期不能和新郎新娘的屬相沖突。
婚俗
1,訂婚時,雙方壹定不能說不吉利的話,比如“再見”“離開”,因為這意味著新郎新娘可能會再婚,這是很不吉利的。
2、訂婚時,不能帶傘和扇子進入婚禮場地,因為代表“散”的意思。
3.男方送彩禮時,數量不得為單數。在婚姻習俗中,偶數有應聲蟲的意思,而單數則是不吉利的象征。
去接新娘(坐轎子)來參加婚禮
1.婚禮地點不要選在法院、檢察院、派出所、醫院附近,因為這些地方很不吉利。
2.婚禮場地的大門南北都開不了,因為太陽的背面很重。
婚禮現場
1.男方去見親戚的時候,姨媽姨媽都不能陪。所以大媽的諧音是“孤獨”,大媽的諧音是“多疑”,表示不吉利。
2、新娘結婚當天的衣服不能帶口袋,因為會帶走女士的財富。
3.當新娘離開她的家人時,她忍不住哭了。她哭得越多,她就會越富有。
4.婚禮當天,新郎新娘再累也不能躺下,否則會有常年生病的意味。
5.當新娘進入男方家時,她必須跨過門檻,而不是踩在門檻上。
6.婚禮當天新郎送的結婚蛋糕都是給客人的。新娘和新郎不能吃它們。吃自己的幸福是不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