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從最基本的三個方面入手,排除壹些不適合結婚的日子。每個月的第壹天是四大忌日之壹,不適合結婚;每月七日、九日、十五日、十七日、二十三日、二十五日為嫁周堂不祥之日,夫妻相沖,不宜結婚;月初二結婚不合適,因為下個月“初三”就來了。至於其他十個因素,由於種種原因,在此不再贅述。
祝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