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進入棺材時,死者的腳要向前,然後平放在棺材裏。原來,綁在死者袖口和褲腿上的麻披肩,此時應該被取下。有的地方男性死者右手放鞭子,左手放饅頭;把饅頭放在女死者的雙手上。鞭子叫“打狗”,饅頭叫“打狗要幹糧”。
3.在襄汾地區,死者死後要用白布包紮。葬禮結束後,要把白布拿出來分發給兒孫,這叫“留後人”。在祁縣、晉中等地,死者頭部要放置特制的凹型空心枕,繪有日月、山川、花卉等圖案,內填香粒。死者身上蓋了七片銀箔,最後從頭到腳蓋了七尺紅布。這種布必須是嫁出去的女兒準備的,俗稱“遮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