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婚期禁忌盲年:指全年無立春,通常雙春的次年為盲年。不過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沒必要結婚。節日:避開壹月,以免和春節這個大節日沖突。最好避免選擇農歷三月、七月、九月的吉日,因為這三個月分別與清明、玉蘭、重宮重合,是傳統的鬼節,不宜為三娘舉辦喜事:據說月老不給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結婚。基於報復,三娘背叛了月老,並破壞了這對夫婦的婚禮。所以每個月的第三天、第七天、第十三天、第十八天、第二十二天、第二十七天不適合結婚。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禁忌的習俗。俗話說,說吉利的話,不說不吉利的話,這樣就有好醜的精神。在禁忌的習俗中,尤其禁止說或使用十三這個數字。所有結婚結婚的喜事,都不用農歷十三新婚夫婦及其親屬的生日:避開新婚夫婦本人、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的生日。如果父母雙亡,避開他們的嫉妒和妒忌。喜或悲:壹年之內家裏最好不要辦兩場婚禮。如果直系親屬去世,當年舉行喜事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