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如此,農村除非絕對必要,壹般不會在農忙季節舉行婚禮,壹般會安排在農閑季節,或者不是很忙的季節,大部分會安排在秋收之後。在此期間,他們不僅可以在家裏舉行婚禮而不耽誤農忙,還可以請別人幫忙而不耽誤農忙。農村人喜歡在冬天舉行婚禮,尤其是在臘月。農村地區有壹個傳統習俗。舉行婚禮時,他們通常根據喜事選擇吉日和臘月。女人都是又累又瘦,第壹個月可以好好休息放松壹下自己。如果正月娶妻,女兒在忙碌的臘月過後得不到很好的休息,體力進入疲勞期,到了男方家,精神狀態也不會很好。
服務公婆、接待人員和事情上的失誤,難免會被婆家看不起。而且人家覺得正月裏娶了女兒,婆家的春天就要開始犁地了,就得下地幹活。沒有像臘月娶女兒這樣的緩沖期。在婆家起步不好,會影響她壹生,以後過苦日子。即使是流傳已久的古老習俗,也會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被淘汰。
現在農村青年大多外出打工或者自己創業。兩情相悅的青年男女有的住得很遠,有的甚至不住在壹個城市。他們怕錯過賺錢的機會,又抽不出時間交流,只能過年回家再結婚。民俗的主體是人民,農村是中國人口最多的地方,所以農村還是有很多流行的民俗。隨著農村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巨大變化,農村人的社會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必然帶來民風民俗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