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壹切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本來結婚和把老人埋在山裏(包括屍骨)是兩碼事,互不相幹。然而,“婚姻”這個詞有不同的含義。都說有人口進,有人口出。嫁人就是把女兒嫁給另壹個姓的人做媳婦,證明女兒已經成了另壹個家族的奶奶,不算生父的家族。這也叫發出來的人。說白了就是把去世的老人送出去埋山。反正都是送出去的。結婚就不壹樣了。結婚就是把其他姓氏的女孩帶回來傳宗接代。永遠做丈夫的妻子太過分了。這就叫進入人群。
結婚的目的是根據女方的年齡來商量吉日。比如在選擇吉日時,首先要明確月份的好處,然後爭取在三顆星到位之前,有節制地選出主人。我們不能虧了別人家的錢,每次都能交好運。
葬山是指老人去世後,“排除屍骨造風水論”必須在短時間內葬在山上,時間不能停留太久。尤其是夏天的三伏天,不能留在村裏延長時間,得選個吉日才能上山下葬。
雖然這兩件事不是壹回事,但是除了當地的風俗之外,還有壹些規矩。無論結婚還是老人去世,都要進廳堂或祠堂。如果兩件事同時發生,爭論的焦點就在這裏。
按照傳統禮儀制度,無論是會館還是祠堂,每年都規定人必須先出後入,不能先出後入。就質疑而言,首先要把死去的老人擡上山安葬,然後準備結婚。婚姻不在這個規則之內。所以結婚前男女雙方要好好協商,重新選擇吉時。
不過這也和各地的風土人情有關,不能壹概而論,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