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後,如果死者的屍體還在,被認為是不吉利的。要繼續請喇嘛念經,給喇嘛布施,為逝者祈福。火葬主要是針對上層喇嘛,土葬多是針對農業或半農業地區的王公貴族和蒙古人。
新中國成立後,蒙古族野葬形式消失,完全土葬和火葬。葬禮方式的選擇主要取決於他們自己家庭的習慣。
擴展數據
蒙古的風俗習慣:
1.新中國成立前,蒙古族地區存在著貴族壹夫多妻、包辦婚姻、喇嘛誦經或婚前請蔔、重聘禮、搶婚、繼承婚姻等許多落後的婚姻習俗。
新中國成立後,他們嚴格實行壹夫壹妻制。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自由選擇配偶。大多數父母接受並認同孩子的選擇。父母去女方家“征得同意”只是壹個必要的程序。
2.馬頭琴是蒙古族人民最喜愛的民族樂器,因在琴頂雕刻壹個精致的馬頭而得名。最早的馬頭琴被稱為“西秦”或“胡秦”,源於東湖(即庫莫西)的“Xi”,清末被稱為“潮兒”。表演形式多為獨唱或自唱。
3.蒙古舞蹈久負盛名。傳統舞蹈包括劍舞、筷子、黛安、馴馬師和小青馬。從草原生活中提煉出來的馬舞,造型高大英武,步伐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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