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壹方婚前付首付買房,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房子登記在首付人名下,離婚的房子歸誰所有?
2.如果壹方婚前全額投資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的房產歸誰所有?
3.婚前父母壹方出資,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4.婚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壹方名下。誰擁有離婚的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2.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