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繼位第五年,因國庫不足,向大臣下詔。大意是:“國家已經很窮了,朝廷國庫裏壹點金銀也不剩。以這樣的速度很難支撐我們國家的發展。妳們既然是大明朝廷的重要官員,就應該共同分享,共同進步。”
臣子們聽後,除了陪在崇禎身邊的監工,都整齊的捐了五萬兩銀子。剩下的都支支吾吾了半天,有的拿出1200塊,有的拿出5200塊,說家裏窮,只能忍痛捐這幾塊。崇禎的妻子明皇後聽後,也從自己身上省下壹萬兩銀子,交給父親,父親讓他捐給國庫。
但是這個明皇後的父親是個貪婪的人。他和所有大臣壹樣,認為皇帝本人很富有,卻不肯為國庫留出壹點錢,於是從明皇後給他的壹萬兩中抽出五千為己用,剩下的五千自付。崇禎知道後雖然很生氣,但也無可奈何。
崇禎十七年,李自成率領士兵壹路沖鋒,山西和明朝太玄都被占領。崇禎心生敬畏,趕緊找到時任巡撫吳三桂的父親吳襄,請求他支援戰爭。但吳湘聲稱自己不能承擔這個責任,理由是軍隊的工資不夠。
崇禎氣急,國庫系統只有五六萬,而吳襄要三十萬。他能從哪裏得到它?吳襄堅持不支援,眼見敵人壓了進來。最終首都北京淪陷,崇禎明朝時代也滅亡了。這個時候,人們仍然認為皇帝不肯為國捐錢,導致了明朝的最終覆滅。可是誰知道,崇禎已經是山窮水盡了,自己的私房錢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