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彈藥和爆炸物:炸彈、手榴彈、子彈、照明彈、教練彈、煙幕彈、炸藥、引信、雷管、導火線、其他爆炸物和縱火設備。
3.管制刀具、匕首、三角刀(包括加工用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其他屬於管制刀具的單刃、雙刃、三角刀)。
4.管制刀具以外的鋒利或鈍器:菜刀、剪刀、水果刀、餐刀、工藝品刀、刀、文化體育單位表演用刀、矛、釵、戟、刀、劍、斧、短棍、加重或帶釘手杖、鐵頭登山杖以及其他可能危及航空安全的器具。
5.易燃易爆物品:酒精、煤油、汽油、硝化甘油、硝酸銨、松香油、橡膠水、油漆、白酒(限壹公斤)、丁烷液化氣罐等瓶裝壓縮和液化氣體、硫化磷、閃光粉、黃磷、硝化棉片、金屬鈉、金屬鉀、煙花爆竹等。
6.毒物:氰化鉀、砷、有毒農藥、氯、有毒化學試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機和無機藥物。
7.氧化劑、氣溶膠、發光劑、過氧化鈉、過氧化鉀、硝酸銨、過氧化鉛、過氧乙酸等無機、有機氧化劑和過氧化物。
8.腐蝕性物質:硫酸、硝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液體蓄電池等腐蝕性物質。
9.放射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如放射性同位素。
10.易傳播病毒的物品:傳染性細菌、病毒和帶有活病原體的物質。
11.其他危及民用航空器飛行安全的危險品,包括有特殊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和強磁性物品。
12.磁鐵、磁鋼等含有強磁性的產品無需消磁保護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