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伍證丟失後,無法補辦。如果退伍軍人需要證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介紹信到退伍檔案保存地查調檔案,如確有記錄,可依據退伍檔案出具退伍書面證明。
2、法律依據: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七條
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內,持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後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報到,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介紹信辦理落戶手續。
二、士兵證和退伍士兵證的區別
士兵證和退伍士兵證的區別為:
1、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證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的身份證件。具有法律效力。士兵證由總參謀部統壹制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證是中國內地有效身份證件之壹。新兵入伍取得軍籍並被授予軍銜後,發給士兵證。士兵退出現役、提升為軍官、被除名、開除軍籍和亡故,士兵證壹律收繳,由發證機關註銷、銷毀;
2、退伍證,主要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兵退出現役發放的證件,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士官退役現役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