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經》裏有壹首詩叫《葛覃在周南》,描寫壹個勤勞的女人,春秋兩季都要活動,織布縫衫。當主要工作完成後,她被允許回家看望她的父母。她激動得無法克制自己。她和自己信任的“老師”敞開心扉,告訴對方自己打扮得很完整,清新漂亮去看望父母。
第二,第二章中的黃雀“飛”與“唱”,可以比作自由兒童與少女的時代。雖然輕描淡寫,委婉勾勒,但也恰好勾起了女性未婚時無憂無慮的生活回憶,卻也引發了回娘家的欲望。
第三,第三章的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過,妳害了桓,就要回到父母身邊”這句話就是最好的證明。
1,女主角向小三傾吐內心的喜悅。可見,這樣的女人最突出的壹點就是,無論是要嫁到婆家,還是要回到娘家,這無疑是婆家的愛,也是對雙方父母最大的安慰。
2.如果她已經結婚了,就是壹個在家努力工作,受到全家人尊重的好媳婦;如果留在閨房,就是個愛學習愛工作的好姑娘。這並不妨礙我們了解這首詩女主人的生活場景,采葛藤,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