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小時候愛讀書,對書很癡迷,很有夢想。拿到書後,他看得津津有味。相比之下,我羞愧萬分。我家裏有壹個大書櫃,裏面有很多有意義的書。但我很少接觸那幾百頁的書。我只是用那些書來裝飾它們。我每天花壹部分時間看電視。不知道讀書的重要性,還沒有和書交朋友。但是自從看了這篇文章之後,我每天都會留出壹兩個小時來閱讀。並把書中的好詞好句編成壹本書。過去,我很難寫壹篇作文。我以為我的腦子要爆炸了,想不出寫什麽,但是既然我堅持每天提取好的單詞和句子,並且記住了。寫作文的時候,在作文中使用它的漂亮句子。這樣我作文的內容就會既具體又好看!
魯迅先生收藏的書完好無損。每次去買書,他都會檢查壹下有沒有壞掉。如果壞了,他會去書店換壹個好的。回到家,他還會把書用書皮包起來,重新裝訂,這樣書可以保存更久。還有,魯迅先生從來不會“把書放在臟桌子上,用臟手去翻。”我呢,記得我三年級的時候,剛發完就把書的角弄壞了。到學期結束時,這本書已經被我撕得粉碎。相比之下,我真的很慚愧!但是看完這篇文章,我把自己所有的書都原封不動的保存了下來,連壹個翹角都沒有。
看了這篇文章,我受益匪淺。我以後要像魯迅先生壹樣愛書如寶,和書做好朋友!
魯迅年輕時愛買書,愛讀書,愛抄書,視書為珍寶。這是多麽好的學習精神啊。我們現在的條件比魯迅先生當時好得多。除了從書本上獲取豐富的知識,我們還可以通過電腦、電視等方式獲取知識。